| | | | | 区分言语交际中的三种效果 | | | 赵毅 | | | <正> 目前的修辞学论著在谈到修辞效果时,用到了三个名称;交际效果、表达效果和接受效果,但三者之间的界限似乎不那么清楚。 黄伯荣、廖序东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在给修辞下定义时,1979年版用的是“表达效果”,1983年版改成了“交际效果”,1991年版又改回了原来的“表达效果”,看来对二者的取舍颇费斟酌。在其他的一些修辞学论著中也常常是表达效果和交际效果混用的。 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接受美学等理论的引入,修辞学开始关注语言信息的接受过程,于是有了“接受效果”这一名称。王希杰先生的《修辞学新论》专节讨论了表达效果和接受效果,并加以区分:“表达效果是话语所潜藏着的可能的效果,但还未实现,而接受效果则是已经实现了的。”但是二者之间的界限有时仍然显得很模糊,主要表现是,一些论著中常常将接受效果当作表达效果,在讨论表达效果的时候,到接受者那里去取证,以话语对接受者产生的影响作为该话语的表达效果。 其实,交际效果、表达效果和接受效果这三个 【分类号】:H15 【DOI】:cnki:ISSN:1000-3584.0.1996-04-002 【正文快照】: 日前的修辞学论著一在谈到修辞效果时,{目到了三个名称:交际效果、表达效果和接受效果,但三者之间的界限似乎不那么清楚。 黄伯荣、廖序东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在给修辞下定义时,1979年版用的是“表达效果”,1 983年版改成了“交际效果”,1991年版又改回了原来的“表达效果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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