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 | | 吴易风 | | | 本文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蕴藏十分丰富的产权理论的挖掘和潜心研究指出,马克思早于科斯等西方学者以前一百多年就创立了科学的、系统的产权理论。一些尊重客观实事的西方学者称马克思是社会科学史上第一位有产权理论的社会科学家。因此作者认为,马克思的产权理论,特别是关于产权的性质、关于权利统一与分离的理论,是指导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唯一正确的理论。而西方的产权理论适应的是私有制经济关系的要求,决不能作为我国改革的出发点。文章最后对我国理论界有些学者主张照搬西方私人财产原则及以此为出发点提出的几种错误的产权改革方案,进行了有理论深度、有说服力的评析。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 【分类号】:F276.1 【DOI】:cnki:ISSN:1002-4921.0.1995-01-000 【正文快照】: 马克思的产权理论 (一)“马克思是第一位有产权理论的社会科学家” 近20多年来,在西方经济学论著中,一讲到产权理论,几乎都言必称科斯定理,言必称产权学派或新制度学派的产权理论。这原不足怪。奇怪的是,我国的某些学者在讲到产权理论时,竟然也是如此。岂不知早在科斯以前100多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 | | | | | 1 | 黄飞; 论产权伦理 [D];中南大学; 200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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