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直接言词原则与庭审方式改革 | | | 卞建林 | | | 本文从剖析直接言词原则的含义及其体现的诉讼价值着手,结合现行审判程序存在的主要弊端,就直接言词原则与庭前审查、庭审方式和更新审判等问题进行了论述,提出庭审方式改革应着重围绕三个方面进行,即明确审判人员的职责,给法官在法庭的角色重新定位;建立完善的证据展示制度,充分发挥控辩双方在法庭的对抗作用;加强合议庭功能,纠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不正常现象。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分类号】:D925.2 【DOI】:cnki:ISSN:1003-1707.0.1995-06-011 【正文快照】: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其中,审判程序,特别是一审程序的修改和完善,是刑事诉讼法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格外令人关注。刑诉法学界和司法实际部门许多有识之士纷纷撰文,见仁见智,各述己见。本文谨就直接言词原则与庭审方式改革发表浅见,以期为我国审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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