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正> “某”字用于代替不明指或不确定的时间、事物、处所或人这一点,所收各书,均无异议。但是,用于“自称”一说,却就有些歧异了。新《辞海》认为“是在生疏人面前的自称”,新《辞源》认为是“自指”;二者都说是多用于传统的小说、戏曲中。《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则不然,它认为“某”字用于自称系“谦称”,且为“后起义”。 《词诠》对“某”字用于自称的解释有其独到之处。它认为,“某”字用于自称是“避讳改称”,“非人可自称曰‘某’也。”它举了《汉书里》里面的三个例子,认为这三个例子中的“某”字,都是史家避高帝讳的改称。这三个例子是: 【DOI】:cnki:ISSN:1001-5442.0.1993-02-012 【正文快照】: “:装”字川1:代符不叫艏j或不劬定的时州、叫;物、处所或人这一点,所收各=Ii'均无异议。仙址,川于“自称”一说,即就彳r些歧片ur。新《群海》认为“赴礼尘疏人而前的自称”,新《^f源》认为是“fI十}j”;二者邴说址多川于f童统的小说.歧lIIJ·l·。 《古汉讯常川字字抛》则不然,它认为“菜”字川于r|杨:系“谦称”,儿为“厉起义”。 . . 《洲诠》对“某”字川于[I称f内斛}*彳『J C独到之处。它认为, “粜”字川于自称是“避讳改称”,“:I}人可l,J称fjl‘柴’也。”它举了《汉一Ij址》咀而n勺三个例予,认为这三个例予111的“柴”字,邯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