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中国法制现代化与移植西方法律 | | | 郝铁川 | | | <正> 众所周知,中国法制现代化面临着两个无法回避的选择:一是对西方法律的接受、移植,二是对传统法律的继承、创新。如何处理这两个方面的关系?通常的说法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此话并未错,但却无法解决当前的难题:即眼下的中国法制观代化,究竟是以移植西方法律为主?还是以继承传统为主?辩证法认为,事物的性质是由其内部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因此,我们必须认清中国法制现代化中移植与继承的主次关系。任何笼统的折衷调和、半斤八两式的回答貌似公允,实则无济于事。最近,有三件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DOI】:cnki:ISSN:1000-4238.0.1993-09-000 【正文快照】: 众所周知,中国法制现代化面临着两个无法回避的选择:一是对西方法律的接受、移植,二是对传统法律的继承、创新。如何处理这两个方面的关系?通常的说法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此话并未错,但却无法解决当前的难题:即眼下的中国法制观代化,究竟是以移植西方法律为主?还是以继承传统为主?辩证法认为,事物的性质是由其内部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因此,我们必须认清中国法制现代化中移植与继承的主次关系。任何笼统的折衷调和、半斤八两式的回答貌似公允,实则无济于事。最近,有三件事促使我对这一问题再度思考。 第一…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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