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正> 关于文言虚词“乃”作代词的用法,新编高中语文第二册第354页《常见的文言虚词用法(一)》中,说“乃”“只用作第二人称”。肯定语气且冠以“只”字限制,旨在强调其用法的唯一性,排除“乃”作其它代词的任何用法。对于此种看法,笔者不敢苟同。首先,这种说法与教材本身相抵触。高中第一册《三元里抗英》中的“备乃器械,持乃糗粮”中“乃”注释为:“‘乃’,相当于‘其’,他的。”同一套教材,前后却不能自圆其说。当然,对于“备乃器械,持 【DOI】:cnki:ISSN:1004-0498.0.1991-08-037 【正文快照】: 关于文言虚词“乃”作代词的用法,新编高中语文第立册第354页《常见的文言虚词用法(一)》中,说“乃”“只用作第二人称”。肯定语气且冠以“只”字限制,旨在强调其用法的唯一性,排除“乃”作其它代词的任何用法。 对于此种看法,笔者不敢苟同。’‘ 首先,这种说法与教材本身相抵触。高中第一册《三元里抗英》中的“备乃器械,持乃模粮”中“乃”注释为:“‘乃’,相当子‘其,,他的。”同一套教材,前后却不能自圆其说。当然,对于“备乃器械,持乃模粮”中“乃”的指代意义目前尚有木同意见,但多数注家认为这个词讲为第三人称代词较好。《简明古汉… |